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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20日,记者从黔东南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:截至今年6月底,全州法院共受理一、二审涉黑涉恶及“保护伞”案件件,审结件,涉黑恶案件审结率97.3%,位列全省第二,初步完成了扫黑除恶“案件清结”等重点工作。
发布会主要通报了黔东南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阶段性成效,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和举措,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,坚决夺取专项斗争的最后胜利,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长治。
全州法院审理的部分涉黑涉恶案件
岑巩县吴洪钧等8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
吴洪钧案由岑巩县人民法院一审,年12月27日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,认定被告人吴洪钧、吴开国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,以家族势力为纽带,经常纠集在一起,以被告人吴洪钧、吴开国为首,在岑巩县天马镇小屯村玉头冲组借以山林土地存在纠纷为名,纠集多人,多次采取聚众围堵、开车封堵、挖路阻拦施工场所出入通道等非法手段,妨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,以此向漆树湾砂石场负责人、众力爆破公司民爆仓库负责人索要所谓的土地租金,实施多次敲诈勒索犯罪活动,致使多名被害人遭受重大经济损失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,构成恶势力团伙犯罪。
吴洪钧因犯敲诈勒索罪,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1.5万元。其余7名被告人因犯犯敲诈勒索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,并处罚金。
来源:掌上黔东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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