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、进社区、进网格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,岑巩县人民法院立足工作实际,积极推动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向基层延伸,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、化解在基层。
近日,岑巩县人民法院水尾人民法庭依托调解平台,指导基层组织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。张某起诉詹某离婚纠纷一案,法官在审查起诉材料时发现,张某与詹某均已年过半百,共同生育的两个子女均已成年,且大儿子已结婚生子。在询问张某起诉离婚的原因时,得知二人只是因为平时沟通较少,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,且妻子詹某正在家中照看孙子孙女,双方并无大的矛盾。
根据《指导意见》“对于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纠纷,适宜村(社区)处理的,先行引导由辖区内的村(社区)逐级进行化解、调解……”。法官认为,该纠纷如通过诉讼程序解决,可能导致二人矛盾更加激化,适宜由村支“两委”进行协调化解,经征询当事人同意,决定引导二人到所在村支“两委”进行调解。当天下午,在村支“两委”干部的耐心劝解下,张某与詹某自愿和好,二人的矛盾得以顺利化解。
今年以来,岑巩县人民法院已通过调解平台录入案件件,调解成功件,调解成功率达83.94%。
下一步,岑巩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民政、司法、综治中心及各类调解组织沟通对接,加快整合各类解纷资源,通过“线上+线下”模式推动基层解纷力量全覆盖,将调解平台打造成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。
岑巩县人民法院 白俊猛
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钱仕豪
编辑石含开
编审沈安永